美国买房,产权持有方式你选对了吗?

Title 文章最后更新于11/19/2023 by Sherry Li 

美国的房屋产权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自身的法律含义。这里列举一些常见的类型,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对号入座,看看你买房的时候是否选对了持有方式。

单独持有Sole Tenancy:顾名思义,房产由一个人单独持有,此人拥有完全控制权,可以随意出售或转让财产。

联合持有Joint Tenancy:房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财产拥有平等的不可分割的权益,并享有生存权。也就是说,如果一名联合所有人去世,其权益将自动转移给幸存的联合所有人,而无需经过遗嘱认证,确保所有权无缝转移。联合持有要满足四个统一:时间统一,所有联合所有人必须同时购买该房产;权益统一,所有联合所有人必须拥有平等的权益;产权统一,所有联合所有人必须通过同一契约获得房产且契约合同写明“联合持有”;所有权统一,所有联合所有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来占有和使用整个财产,且都享有生存权。如果这四个统一中的任何一个被破坏,联合持有方式就可以终止。

整体持有Tenancy by the Entirety:联合持有的一种特殊形式,只有夫妻之间适用。与联合持有一样,如果其中一方去世,幸存的配偶无需经过遗嘱认证即可继承全部财产。

共同持有Tenancy in Common:与联合持有类似,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每个共同所有人对整个房产拥有不可分割的权益。但每个共同所有人都拥有独特的、可单独转让的所有权权益(不一定平等,比例可以不同)。每个共同所有人都可以出售、赠与或抵押其个人份额,无需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如果其中一位共同所有人去世,他所占的房产份额将成为其遗产的一部分,并通过遗嘱认证传递给他的继承人。因此,独特的所有权权益及幸存者不具备生存权是共同持有和联合持有最大的不同点。

另外,还有一个概念叫做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美国有一些州默认夫妻共有财产,如加州、德州、内华达州、华盛顿州等。在这些“共有财产”州,已婚夫妇获得的某些财产被视为共有财产,无论财产由谁获得或产权证上有谁的名字。有关共有财产的使用、出售或管理的决定通常是共同做出的。如果离婚,共有财产通常由配偶双方平均分配,除非他们通过婚前或婚后协议。当其中一位配偶去世时,他们的一半共有财产通常会转移给尚存的配偶,而无需经过遗嘱认证,类似于联合持有中的生存权。但如果你生活在“非共有财产”州,那么房产的持有形式就变得至关重要了。

作者简介美国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双执照。外资银行15年以上从业经验,AICPA、IMA协会成员。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设立、记账报税、人员工资、税务筹划、信托、IPO。客户涉及领域广泛,类型多样。如有业务需求,欢迎您随时联系洽谈。电话:+1 (909) 914 8119  添加微信: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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